2000年9月4日上午10時,益陽市生化試劑廠(民營)一臺夾套式搪玻璃反應釜在運行中釜蓋沖脫,大量介質(丙酮)噴出,在空氣中形成爆鳴氣體,發生第二次空間爆炸,造成2人死亡,6人受傷,500m2的圍墻倒塌,直接經濟損失100多萬元。事故主要原因為反應釜密封面墊圈老化,運行中發生泄漏,帶壓緊固,致使釜蓋脫出,引起爆炸。這臺反應釜為舊壓力容器,使用前未經檢驗,且違法安裝,操作人員也未經培訓。
目前,我省有許多民營及個體企業,在市場上隨意購置舊鍋爐壓力容器,不辦任何手續便投入使用,形成大量安全隱患。為吸取教訓,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,提出以下幾點,請貫徹執行:
一、舊鍋爐壓力容器必須經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單位檢驗合格,由有資格的安裝單位安裝,經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(下稱監察機構)驗收合格,發放注冊登記證后,才能投入使用。
二、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要制定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,操作人員必須經監察機構培訓考核持證后才能上崗。
三、監察機構要加大監察力度,查找事故隱患,督促單位整改;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要堅決予以查封直至取締。